近日,我市各縣區都有網民相繼在QQ群、QQ空間及微信群、微信朋友圈發布了“搶孩子”等謠言,現以禮縣相關圖片為例說明。
請大家勿信謠傳謠!
各位已做父母的人注意了,如果你不看,你肯定會后悔一輩子:昨天田莊被偷了三個孩子,土橋也丟了兩個孩子~有一個陌生人剛把孩子迷暈,幸好被老師及時發現,偷孩子的兩個人被抓了起來,現關在禮縣公安局。根據他們交代,這一次他們這個團伙汝城五十多人,專偷12歲以下的孩子,經常在隴南市幾個縣城的山區里溜串,可能是要人體器官,比如腎臟什么的。今天馬橋楊家洞丟了5個孩子,最小4歲,最大12歲,現已全城戒嚴。在朋友圈發一下,提醒各位父母,暑假已到,時間很長,孩子貪玩,時時關注玩耍去向。莫一時大意,丟了孩子。暑假期間請看管好自己的寶貝兒!為了可以憐天下父母心,人人看了一定要轉發呵,轉發一次可添壽一歲!公安部 A級通緝令10名拐賣兒童婦女的人販子!為了孩子,不求點贊,只求轉發……
經公安機關查證,以上信息均為謠言信息。在此,公安機關網警提示廣大市民、廣大群眾,不要驚慌,不要制造謠言、聽信謠言、傳播謠言。同時,公安機關將依法對故意編造謠言、傳播謠言、以謠傳謠、蠱惑人心、制造恐慌者,依法落地查人,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。
在此,呼吁廣大群眾: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,要切實做到文明、理性、平和上網,要切實明辨真假,謠言止于智者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二十五條規定,散布謠言、謊報險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,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。
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為此在第291條中增加一款規定:編造虛假的險情、疫情、災情、警情,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,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,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,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,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嚴重后果的,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