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臨夏公安機關依法查處王某某編造“涉積石山地震”網絡謠言案
2023年12月,網民王某某為賺取流量收益,在網絡平臺編造發布“山東網友甘肅救災,物資要求原路返回”謠言信息。該謠言信息被大量轉發,引發網民熱議,嚴重擾亂社會公共秩序。臨夏公安機關依法調查,王某某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。目前,臨夏公安機關已依法對王某某采取刑事強制措施。
2.蘭州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張某編造“涉城管執法不實信息”網絡謠言案
2024年1月,蘭州張某為博取關注,將隨手拍攝的城管執法人員正常執法視頻,結合自己在燒烤店錄制的消費視頻,斷章取義剪輯編輯后上傳至多個社交平臺,并編造涉城管執法的不實信息。該謠言信息被大量轉發,引發公眾熱議,擾亂社會公共秩序。經蘭州公安機關依法調查,張某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。目前,蘭州公安機關已依法對張某處以行政拘留處罰。
3.白銀公安機關依法查處王某某編造“景泰車禍7人死亡”網絡謠言案
2023年11月,白銀王某某為博取關注,在網絡平臺編造發布“景泰又走了七人,車快傷人又傷自”“景泰又出事了”“景泰縣害怕呀!幾個人就這樣走了”等交通事故短視頻謠言信息。該謠言信息被多次轉發,迅速引發公眾熱議,擾亂社會公共秩序。白銀公安機關依法調查,王某某對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。目前,白銀公安機關已對王某某依法采取行政拘留處罰。
4.白銀公安機關依法查處楊某某編造“江蘇某工廠發生火災”網絡謠言案
2024年1月,白銀楊某某為吸引流量、博取關注,在網絡平臺編造發布“江蘇某工廠發生火災”謠言信息。該謠言信息迅速引發公眾熱議,擾亂社會公共秩序,造成不良影響。經白銀公安機關依法調查,楊某某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。目前,白銀公安機關已對楊某某處以行政罰款處罰。
5.定西公安機關依法查處殷某某等人編造“少女被綁架”網絡謠言案
2023年12月,定西殷某某、劉某某、石某某、李某某4人為吸引流量、賺取打賞,在定西某地自編、自導、自演了“無辜少女被惡人綁架”“營救無辜少女變賣資產”等虛假劇情視頻。相關視頻發布后迅速引發大范圍傳播擴散,該行為嚴重擾亂公共秩序,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和價值導向,造成惡劣社會影響。經定西公安機關依法調查,4人均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。目前,公安機關已依法對殷某某、劉某某、石某某采取行政拘留處罰,依法對李某某采取行政罰款處罰。
6.隴南公安機關依法查處高某某編造“康縣發生火險并已燃燒數日”網絡謠言案
2024年1月,隴南高某某為博取關注,在網絡平臺編造發布“康縣發生火險并已燃燒數日”謠言信息。該謠言信息迅速引發網民關注,擾亂社會公共秩序。經隴南公安機關依法開展調查,高某某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。目前,隴南公安機關已對高某某處以行政罰款處罰。
7.平涼公安機關依法查處路某某編造“甘肅東部一貨車司機殺害同村女學生”網絡謠言案
2024年1月,平涼路某某為博取關注,自行下載網絡圖片,并在自媒體平臺編造發布“罪大惡極!甘肅東部一貨車司機殺害同村女學生”謠言信息。相關信息發布后迅速引發網民轉發,嚴重擾亂社會秩序。經平涼公安機關依法調查,路某某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。目前,平涼公安機關已依法對路某某處以行政拘留處罰。
8.甘南公安機關依法查處才某編造“涉積石山地震”網絡謠言案
2023年12月,甘南才某在社交平臺編造發布“截至2023年3月1日9時統計,此次地震已造成蘭州市、天水市、定西市等地537人遇難,失聯195人,已營救出250人”謠言信息。該謠言信息引發網民關注,擾亂社會公共秩序。甘南公安機關依法調查,才某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。目前,甘南公安機關已依法對才某處以行政罰款處罰。
凈化網絡環境,打擊網絡謠言
需要廣大網民共同努力
網絡絕不是法外之地
廣大網民在網上發布信息、言論
應遵守法律法規
不造謠、不信謠、不傳謠
共建清朗網絡空間
發布:甘肅省公安廳政治部宣傳處